一是规范岗位制度。全面规范公益性岗位职责,按照先公示后聘用的原则,制定工作制度,规范岗位职责,合理安排任务、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。乡、村两级从规范基础工作入手,全面了解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,严格执行岗位管理制度,做到岗位管理“五必清”即岗位数量清、岗位项目清、工作职责清、工作地点清、工作时段清。二是实行动态管理。各行政村严格按照岗位管理制度,自主使用管理,并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补贴,对考核不合格或因病、外出务工等状况无法继续胜任岗位的或出现新增岗位的,村“两委”根据实际情况,上报区级扶贫部门,立即进行调整,防止出现空岗、挂岗、虚报冒领、冒名顶替、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,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。三是善用奖惩激励。根据岗位职责、工作成效、工作态度等工作履职情况,发放工资补贴。对工作优秀的贫困户,由村“两委”自主决定增加补贴,对工作态度较差的贫困户,适当扣减补贴,对完成工作不好的且屡教不改的,村“两委”有权清退,拉开工资差距,激励先进,奖勤罚懒。
